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万秀、蝶山、长洲、岑溪、苍梧、藤县、蒙山7个基层法院、13个派出法庭。全市法院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625名,其中中级法院现有在职干警114人,法官69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94人。

龙胜各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距桂林市区约87公里,是我国中南地区最早成立的山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全县行政区域面积2538平方公里,辖7乡3镇、119个行政村,总人口16.6万,苗、瑶、侗、壮等少数民族人口占76%.在这片火热的龙脊大山上擎起闪光的天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他执着地拥抱着这片深情和神奇的土地。现有二层机构13个,其中机关内设机构10个,下辖人民法庭3个,现有干警58人。多年来,龙胜法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始终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谱写了一曲“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乐章。

1949年12月4日,北海解放。人民政府对司法工作相当重视,同年12月8日,北海市军管会成立,下设的民政科便配备两名干部专门负责调解民间纠纷(主要是债务、婚姻)。1951年5月5日,北海市人民法院成立。1984年4月,北海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并被列为全国首批进一步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一。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翻开了北海法院史上崭新的一页。按调整后的行政区域,北海中院下辖一县三区(合浦县、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四个基层法院。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345人。中院现有内设机构(部门)14个。其中负责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大审判业务的审判庭7个,执行部门2个,其他综合部门5个。

玉林地处广西东南部,毗邻粤港澳,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南接北部湾,经济腹地广阔,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4+2”城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也是中国沿海经济开放区。总面积12838平方公里,总人口671万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市有华侨100多万人,是广西最大、全国著名的侨乡。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容县人民法院、陆川县人民法院、博白县人民法院、兴业县人民法院、北流市人民法院6个基层人民法院。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止,两级法院共有干警827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61人,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审管(委)办、行装科等部门。

鹿寨县人民法院所处的鹿寨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总面积3355平方公里,总人口50万人;辖五乡五镇,有汉、壮、苗、瑶、回等18个民族,素有“桂中宝地”之称。鹿寨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9月,位于鹿寨县鹿寨镇政军路3号。内设院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及雒容、寨沙、中渡三个人民法庭。

富川法院始设于1951年3月,名称几经变更,直至1961年7月,才正式恢复县人民法院建制。该院位于广西东北部的富川县县城,辖区内有12个乡(镇),辖区面积1572平方公里,人口31万。设有11个中层部门以及富阳、古城、朝东3个人民法庭。全院共有行政编制87人,现实有在职人数75人。其中法官41名,书记员18名,法警16名。在职干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59人,占79%;大专的14人,占18%。富川法院本部占地16亩,审判办公综合大楼楼高六层,建筑面积3698平方米。大楼内设办公用房、会议室、档案室、图书室、网吧室、展览室以及大、中、小4个多功能审判法庭,最大的审判法庭可容纳250人旁听。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来宾市司法局是来宾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任务。自1982年恢复重建以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内设七个科(处、室):政治处、办公室、基层工作科(两释人员安置帮教科)、法制宣传科、公证管理科(含来宾市公证处)、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桂林市司法行政系统有17个县、区司法局,14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现有干部职工527人,律师390人,法律工作者380多人,公证员35人。两年来,我局党组在桂林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央纪委有关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上下一心,艰苦创业,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分忧,为基层百姓解难。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