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武县人民法院位于成武县城伯乐大街中段,于1951年12月成立。现有内设机构32个,基层人民法庭4处。近年来,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抓好决策、审判、队伍和行政管理,积极改革创新,强化基层基础,改善司法条件,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与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受到上级法院和县委的充分肯定,先后被评为全县先进单位、全区法院系统五好法院、全市先进法院、全区文明单位及“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文明称号。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1561号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位于日照市济南路东段,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41人,下设24个机关庭室和6处人民法庭,管辖东港区、市直、日照港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各类一审案件,年均结案近万件。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以服务全区大局为己任,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聚精会神抓审判,精益求精抓管理,始终不渝抓队伍,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取得了新的成绩。服务大局、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等多项工作得到区委、上级法院的表彰;审判管理、法院文化、基层党建、刑事少年审判、司法警务等工作分别在国家、省级会议作典型发言;连续17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荣获市级以上综合性或单项荣誉130余项。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澳柯玛大道8号

山东省德州市

临清市司法局位于古运河名城——临清市城区的西部,1980年建局,内设办公室、基层科、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管理科等10个科室,下辖普法办(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公证处(自收自资事业单位)、2个律师所(荣润所、众星为民所共计32人)、8个法律服务所(56人)、16个司法所(61人)、司法鉴定所等单位。 临清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担负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重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协调监狱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劳动教养工作。 (四)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五)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六)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市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在东营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

一、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二、 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三、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 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五、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 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七、 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民间纠纷处理工作 八、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 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区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律师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律师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 4、制定全区公证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公证机构,负责公证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制定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处、镇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法学成人教育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对外法制宣传工作。3、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律师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全市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在我市设立的外地律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