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林区人民法院于1979年7月建院,办公楼建于2002年12月,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查监督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西林区人民法院现有人员21。其中:法官12人,平均年龄46岁,本科以上占100%;其他工作人员9人,平均年龄40岁,本科以上占100%。年均办案300余件。曾被评为省文明单位;市政法系统标兵单位;市中院先进集体。

林甸县人民法院建于1945年,办公用房5100平方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下设东风人民法庭、东兴人民法庭、三合人民法庭。林甸县法院现有人员52名。其中:法官28人,平均年龄51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6%;其他工作人员24人,平均年龄36岁,本科以上学历占83%。年均办案2000余件。2007年被省政法委、市政法委表彰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始建于1981年,现有办公审判用房2060平方米,1993年9月建成。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行政科(司法警察大队)、政治处、办公室。案件主要管辖铁路部门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受理一方当事人原为铁路部门,现仍从事铁路运输服务、铁路工程建设、铁路设备制造、铁路通信的企、事业单位发生的民商事纠纷案件。2009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连续多年被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授予优秀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来宝街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85年,办公楼总面积6254平方米,建于1989年。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与赔偿委员会合署办公)、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司法警察支队、技术室(司法鉴定中心)、办公室、政治处(设干部科、宣传科、教育科)、司法行政与财务装备管理科、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研究室(与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人员165名。其中:法官110人,平均年龄4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87%;其他工作人员45人,平均年龄3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73%;事业编制10人,平均年龄29岁,本科以上学历占0.3%。年均办案13000余件。

嫩江县人民法院于一九四八年十月成立,是黑河地区最大的基层法院,管辖全县14个乡镇,辖区人口50余万人,年均收结案件近4000件。全县现在编干部100人、职工5。全院内设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技术室、政工科、政研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12个部门以及郊区、前进、新胜、伊拉哈、科洛、多宝山6个基层人民法庭。近年来,嫩江法院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狠抓审判执行,强化队伍建设,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