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订全县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3、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机构。 4、指导监督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5、指导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全县“123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象山县司法局以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主力,建立法律服务单位服务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制度。县局深入开展“律师进企业”活动,为60家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上半年走访、服务企业145家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9场次深化了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坚持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县“一村一顾问”覆盖面达到100%。

嘉兴市司法局主要职能:嘉兴市司法局是市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市劳教所。 3、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4、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指导监督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温州市瑞安市隆山东路司法局大楼一楼

为落实市委、市府“保增长促转型、抓改革促发展、重民生促和谐”总体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日前,市司法局出台多项措施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1、进一步延伸调解组织网络,积极稳妥地发展民营企业、大型集贸市场、新居民聚居区等调解组织。加强与公安、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建立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壮大兼职调解员队伍,发展民间调解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整合全社会力量、加大各类民间纠纷化解力度。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组织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 (四)制订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的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镇海区位于宁波市东侧,甬江入海口处,素有“浙东门户”、“海天雄镇”之称。镇海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985年10月,镇海县撤县改区,以甬江为界划为镇海、滨海(即现北仑区)两区,原镇海县人民法院随之分为镇海区人民法院和滨海区人民法院。镇海区人民法院现下设政治处、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监察室、立案庭、刑庭、未成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审管办)、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5个内设机构,下辖骆驼人民法庭。现有审判办公大楼于2002年建成,建筑面积9280平方米,2010年又建成了附楼,建筑面积2520平方米,主要用于民商事审判、立案、执行等。

奉化市人民法院共有正式干警118人。院内下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审判监督庭16个内设机构和江口法庭、溪口法庭、莼湖法庭3个派出法庭。奉化市人民法院新审判办公大楼座落于本市大成东路567号,共占地31.5亩,包括审判大楼、办公大楼和生活用房,其中办公大楼高8层,建筑面积8074平方米,审判大楼高3层,建筑面积5218平方米,生活用房高2层,建筑面积947平方米,整个法院大楼建筑总面积为14239平方米。全院共有大小审判12个,均为数字化法庭,另有调解室12个、各种大小会议室16个、新闻发布中心1个。

定海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舟山军事管制委员会政务部司法组,该组是1950年5月17日定海县城解放后,于22日由定海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负责解散和接管国民党政府在定海的司法机构。1950年9月21日,正式建立定海县人民法院,院长由省人民法院任命,设民事、刑事二个审判组。经过六十年的发展,现在的定海区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保障中心、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庭、执行监督科、执行实施科和法警队,下辖白泉法庭、临城法庭、岑港法庭和金塘法庭四个人民法庭,共有19个部门。我院现有在编干警106人(政法在编100人,事业在编6人)。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新城千岛路221号,现有在编人员109人,内设15个部门,辖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4个人民法院,包括14个人民法庭。其前身为成立于1950年9月的定海县人民法院。1953年2月舟山专区建立后,成立了浙江省人民法院舟山分院,辖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四个县法院。1955年1月,舟山分院改称浙江省舟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59年8月,改称舟山县人民法院。1962年7月,恢复舟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67年12月,成立地区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1973年3月,恢复舟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7年1月舟山撤地建市后,于同年4月改称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中共湖州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湖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辖德清、长兴、安吉、吴兴、南浔5个基层法院及18个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干警135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89.6%,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29人。内设机构21个:办公室、干部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执行局(庭)、执行监督处、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支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机关党委。

庆元县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审管办)、纪检监察室、立案庭(司法调解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审判服务保障中心等12个部门,下设1个人民法庭即荷地法庭。目前全院在职干警76人,其中具有法官资格44人。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占地面积9570平方米,建筑面积8187平方米,分为审判、办公两个区域,是一座集审判、办公为一体,功能齐全的审判综合大楼。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建于1950年12月5日,始称温州市人民检察署(辖当时温州城区),1951年10月11日又成立了浙江省人民检察署温州专区分署。1954年改检察署为检察院。文革期间,检察工作中断。1979年2月20日,根据中共中央相关文件,重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温州分院,同年4月11日,重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1981年11月,由于行政区域变动,温州市实行市县,原市院并入温州分院,成立现在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下辖鹿城、龙湾、瓯海等11个基层院,市院现有干警157人。

1951年9月,浙江省人民检察署嘉兴专区分署设立。1978年9月,湖州市检察院的前身嘉兴地区分院恢复重建。1983年,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目前下辖德清、长兴、安吉三县和吴兴、南浔二区共五个基层检察院。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地处衢州市西区紫薇路20号。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地处丽水市北苑路188号。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浙江省检察机关1978年6月恢复重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地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379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审查批捕处、公诉处、侦查监督处、刑事审判监督处、民事行政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信息处、警务处、监察处、新闻处、联络处、机关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下辖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绍兴市人民检察院、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等基层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金华市检察机关1951年6月组建,1978年12月,十年内乱中被“撤消”的金华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踏上了逐步完善,大力加强法律监督的发展之路。至2009年,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从重建时的5个科室,增加到现在的18个,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下辖婺城、金东2个区,兰溪、东阳、义乌、永康4个县级市和浦江、武义、磐安3个县共9个基层,全市检察干警730人,其中市院1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