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领导和管理市属律师事务所工作和市公证处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镇、街道法律服务所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 五、管理本局的法制建设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管理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 七、承办市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旗区、各行业、基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 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全市律师协会和公证员协会的工作。 (四) 管理和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 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 管理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七) 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八) 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九) 组织和协调处理全市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盟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盟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旗、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盟依法治盟规划。 (三)管理律师、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 法律援助工作;对律师协会和公证协会进行归口管理。 (四)指导全盟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及法律服务工作,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指导全盟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六)指导管理司法鉴定工作。 (七)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赤峰市司法局恢复重建于1980年10月。2002年机构改革核定全市司法行政专项编制635个,其中市本级122个、旗县区513个。 在市本级编制中,市局机关40个,现实有38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警务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依法治市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司法考试办公室)、基层工作指导科、法律援助指导科、政策法规科(司法鉴定办公室)、劳教工作指导科、计财装备科(审计办公室);局直属单位10个,其中1个劳教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专项编制16人、1个公证处22人、7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19人)。市劳教所为准处级机关,核定劳教人民警察专项编制66个,实有43人。我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于2002年初,现有党政班子成员8名,其中党组成员6名(局行政领导班子成员4名、纪检组长1名、劳教所所长1名);行政班子5名。局系统党委下设1个基层党委、10个党支部,有党员178名,其中离退休干部党员57名。

隆兴昌西大街

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为保护人民民主权利服务,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服务的职责。承担着为经济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深化深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的职能;强化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的职能;强化对法律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宝格都路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地处通辽市西北部,北邻霍林郭勒市,西邻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南邻开鲁县,东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和科尔沁左翼中旗接壤,辖区面积1.7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1万人,有蒙、汉、回等16个民族组成,辖14个苏木乡镇,206个嘎查村,16个国有农牧林渔常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经过半个多世纪发展壮大,现坐落于鲁北镇泰山街东段,新审判综合大楼于2008年8月立项施工,2009年1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6125平方米,内设14个庭室,派出6处基层法庭,分别为: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和黄花山法庭、巨日合法庭、香山法庭、嘎咳图法庭、巴雅尔图胡硕法庭、乌力吉木仁法庭,现在职干警90人。年审结各类案件2000余件。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1950年1月24日,归绥市人民法院成立,随之筹建了回民自治区人民法庭。1954年,归绥市更名为呼和浩特市,归绥市人民法院更名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撤销回民自治区,设立回民区,法庭也更名为回民区人民法院。1956年4月5日,回民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目前,内设机构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监察室、攸攸板派出法庭、书记员管理中心、法警队共十五个。共有在职干警69人。回民区人民法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开展各项审判业务,坚持不懈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解决民事、经济、行政纠纷,保障了回民区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了安定团结的和谐局面,为回民区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501县道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辖13个旗市(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55个,数量居全区之首。全市法院现有编制1258个,实有干警1085人。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办公楼、审判庭建筑面积17486.64平方米。近年来,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市法院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呼伦贝尔“美丽发展、科学崛起、共享繁荣”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队伍建设水平、机关管理水平、物质装备水平,为呼伦贝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府西路1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下辖: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东河区人民检察院、石拐区人民检察院、九原区人民检察院、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固阳县人民检察院、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大明街。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下辖: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克什克腾旗人民检察院、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敖汉旗人民检察院、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下辖: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赛突罕区人民检察院、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武川县人民检察院、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附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64号。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下辖: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根河市人民检察院、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