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豫章监狱
更新时间:2023-12-10 17:38:12
江西省豫章监狱机构简介
江西省豫章监狱创建于1958年。1999年被省司法厅正式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是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和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基地。 进入新时期,面对新形势,监狱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健全完善确保监管安全和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行狱务公开,以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规范、服刑人员权利与义务及行为规范、监狱管理规范为重点,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使刑罚执行的每个环节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监狱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服刑人员,综合运用监管、教育、劳动三大改造手段,吸收科学有效的管理理念,创新管理的方式方法,以政治、法律教育为核心,以农函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突破口,强化了服刑人员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大大增强了服刑人员认罪服法意识以及回归社会择业竞争的能力。
江西省豫章监狱电话号码
电话:0791-37*****[点击查看电话]
江西省豫章监狱地址在哪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城
江西省豫章监狱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江西省豫章监狱监狱长
监狱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江西省豫章监狱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江西省豫章监狱探监时间
探监时间:9:00--18:00
江西省豫章监狱邮编
邮编:330000
江西省豫章监狱附近的监狱
江西省女子监狱

江西省女子监狱创建于1958年,是以收押改造全省女性服刑人员为主的现代化文明监狱。 近年来,坚持监狱工作方针,完善监管安全长效机制;坚持依法、文明管理,坚持创新教育改造模式,努力提高改造质量;坚持素质建警强队伍,抓住根本促发展。涌现出象全国“三八红旗手”丁红梅、“江西杰出青年卫士”胡波、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五星政法干警”刘幸怀、江西省“十五”期间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苏金根等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优秀民警和“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单位。监狱先后荣获“全国监狱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全省监狱系统五好罪犯伙房”、“全省监狱系统文明会见中心”、 “全省监狱系统先进集体”、“省直文明单位”、“南昌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

江西南昌监狱

南昌监狱原为江西省第一监狱,位于新建县境内。近年来,监狱认真贯彻执行《监狱法》和监狱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刑罚执行职能,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平安监狱活动,强化依法治监和科学文明管理。狱内改造秩序持续稳定,改造质量稳步提高,率先在全省通过“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考评验收;社会化建设实现社会帮教力量“十进监”,成为全省推行模式;涌现了全国优秀监狱长黄云萍同志,全国文明执法先进个人孙桂权同志,江西省先进工作者洪惠民同志等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04年底,监狱提出“一年强基础、三年创部级”,吹响了向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进军的号角。站在崭新的起跑线上,监狱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对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伟大实践中,谱写出更新、更美的华章!

江西景德镇监狱

景德镇监狱始建于1956年,位于景德镇市区浮梁县境内。 近年来,该监围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监狱法》和监狱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刑罚执行职能。坚持公正执法,文明管理,不断加强民警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了“文明执法树形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确保了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和罪犯改造质量的不断提高。2003年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称号,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获省直机关工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文明执法先进集体。

江西省洪都监狱

江西省洪都监狱创建于1955年,位于美丽富饶的鄱阳湖畔,距省会南昌45公里。 半个世纪以来,洪都监狱成功改造了一大批罪犯,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监狱正确执行《监狱法》和监狱工作方针,依法治监,从严治警,监狱秩序持续稳定。通过开展罪犯心理咨询、网络教学、法律援助、社会帮教、就业指导等形式,罪犯改造质量逐年提高。 1997年,江西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作出了向洪都监狱学习的决定;1999年,江西省洪都监狱被授予“江西省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称号;2000年9月,荣记司法部“集体一等功”;2006年,被中共江西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江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04-2005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同时被授予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单位”。

江西省豫章监狱附近的司法局
赣州市章贡区司法局

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警车、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使用中央、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情况;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审核、立项、转报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数字化建设和宣传、信息工作。

景德镇市司法局

江西省景德镇市司法局,为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全称:江西省景德镇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798)8539624,邮政编码:333000,负责人、党委书记、局长:王玉萍,办公地址:市瓷都大道1285号,监督投诉电话:8534204。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四)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指导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萍乡市司法局

萍乡市司法局是萍乡市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我市政法机关的职能部门,又是市政府重要的工作部门。 1980年11月22日,萍乡市司法局恢复重建,主要担负法制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制调研、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10个方面的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目前,市、县(区)都设立了司法局,各乡镇(街)建立了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各行政村、居委会和5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县(区)共设立了律师事务所16家、公证处6家,司法鉴定所10家。

抚州市司法局

1、指导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参加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宜丰县司法局

宜丰县司法局自1981年10月恢复机构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现有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含人秘股、政工股),法制宣传教育股(普法办),基层工作管理股、公证工作股(含公证处),律师工作管理股,司法鉴定工作管理股;下辖宜丰县法律援助中心,江西崇文律师事务所和15个乡镇(场)司法所:即新昌司法所、澄塘司法所、棠浦司所、新庄司法所、花桥司法所、同安司法所、天宝司法所、潭山司法所、双峰司法所、黄岗司法所、石花尖司法所、车上司法所、芳溪司法所、石市司法所、桥西司法所;局领导班子由正、副局长,纪检组长,律师所主任等7人组成。

九江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市公证协会工作。 ? (六)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 (七)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 (八)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

江西省豫章监狱附近的法院
贵溪市人民法院

贵溪市人民法院原名贵溪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1日,1992年6月,院址由雄石镇西街解元坊路迁至沿河路东,2009年9月25日,正式迁入贵溪市府东路1号。现编制为96人,实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共92人。内设15个机构和6个基层法庭。近年来,贵溪市人民法院在贵溪市委的正确领导和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的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市委提出的“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实现崛起、构建和谐贵溪”的工作部署,扎实抓好审判执行、司法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遂川县人民法院

江西省遂川县地处江西省西南边境,罗霄山脉南端东麓,始建于东汉建安四年(199),迄今已有1800多年的历史。目前,全县辖25个乡镇场,区域面积3144.17平方公里,人口53万。在吉安市13个县(市、区)中,遂川是土地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一个,也是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遂川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5月8日成立,现有干警56人。设置15个内设机构,5个派出人民法庭。近年来,遂川县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关心下,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忠实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每年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2000余件,为遂川的建设与发展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章贡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区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紧跟区委、政府“一条主线,三个重点,六大工程”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章贡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该院在仅有89名干警的情况下,审理了全市法院1/7的刑事案件,1/10的民商事案件,以审判促发展,以执行促和谐,全面落实司法为要求。经过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不懈奋斗,多次评为盛市法院系统先进单位,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3次,6次评为省级优秀法院,2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5年初江西省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集体”,2006年被江西省委政法委评为“服务全民创业十佳政法单位”,1998年10月以及2008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2001年和2006年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

新建县人民法院

新建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6月,当时设院长1人,干部1人,审判员7人,法警2人。1956年我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秘书室和人民接待室,下设樵舍和西山2个人民法庭。1969年政法机关军管后成立保卫部,内设办案组,担任审判工作。1972年12月,恢复县人民法院建制,内设刑事、民事、经济3个审判庭和办公室,下设长堎、乐化、昌邑、生米、西山5个人民法庭。1985年5月撤销西山人民法庭,增设石岗人民法庭。1986年7月增设新祺周人民法庭,1987年3月增设恒湖人民法庭,1988年8月增设大塘坪人民法庭、石埠人民法庭。1993年增设少年刑事审判庭(2004年1月撤消并入刑事庭,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现由长堎地区人民法庭负责)、法警大队、调研室。2001年3月增设纪检监察室。2004年1月设立案庭、审监庭,撤销告诉申诉庭、民事庭、经济庭,设立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

定南县人民法院

定南县人民法院从50年成立到80年7月,一直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1950年4月15日在县人民政府院内右侧平房办公;1951年1月,迁往城皇庙办公;1953年3月迁至解放路一店房办公;同年9月又搬至县委后院旧平房办公;1955年7月,迁至岗尾头;1960年8月迁入公安局办公,1980年7月法院在县城牛形岗兴建办公大楼,1982年10月竣工建筑面积1225平米。直到此时,才真正有了属于法院专门的办公场所。近年来,定南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政协的关心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为抓手,以建设现代化法院为目标,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了法院的各项工作和努力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

渝水区人民法院

渝水区人民法院座落于新余市城区所在地渝水区,面积1775平方公里,辖区户籍人口85.2万人。目前在岗92人,内设17个部门。2007年以来,渝水区法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等42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荣誉,罗坊法庭荣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庭”称号,涌现了“全国优秀女法官”熊乔、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胡乃豪,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黄卫;宣传工作连续多年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称号、“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信息工作连续十二年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江西省豫章监狱附近的检察院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

新余是赣西的重要城市,于1983年撤县复市。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下辖三个基层院,分宜县人民检察院、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和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望城工矿区院属市院的派出机构。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定编231名,其中市院82名、分宜县院52名、渝水区院68名、望城工矿区院29名。现有在职人员209人,其中市院75人、分宜县院44人、渝水区院62人、望城工矿区院28人。 现有人员中,从人员分类看,领导班子成员29人(市院9人、分宜县院7人、渝水区院7人、望城工矿区院6人)、检察官150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13名、司法行政人员27名;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有15个: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司法警察支队、监察处、检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152号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1951年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指示,决定成立江西省人民检察署。1955年1月1日,江西省人民检察署改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并启用新印鉴,“检察委员会议”改为“检察委员会”。省检察院的内部机构由原来的1室3科扩大为1室6处,即办公室、一般监督处、侦查处、侦查监督处、审判监督处、监所劳改监督处、人事处。“文革”期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被取消。 1979年1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正式恢复重建,省检察院内设一处(刑事检察处)、二处(法纪检察处)、三处(监所检察处)、四处(经济检察处)、人事处、研究室及办公室(下辖秘书科、信访科、行政科和基建办公室)。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21个,事业单位3个。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地处萍乡市经济开发区观丰路99号。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宜春市宜春大道(宜春市运管局汽车总站中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1952年12月30日“江西省人民检察署抚州分署”正式成立,配置专职检察人员2人,1955年改名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至1966年,分院工作人员15名,设三科一室。1967年抚州地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抚州分院被“砸烂”,检察工作遭到彻底破坏。1979年3月10日,抚州检察分院恢复重建,内设四科一室,定编50名,实有人数23人,下辖12个县、市人民检察院。当时全区有干警161名,其中中专以上学历30名,占干部总数的18%。 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更名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市院现有编制111个,实有人员103名,其中正副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8人;内设16个处室和1个事业机构,下辖11个县(区)院。至2008年底,全市有干警624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有371人,占总人数的60%,其中研究生17名,占检察人员总数的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