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女子监狱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成立于2003年,是全省唯一关押改造成年女性服刑人员的大型监狱,内设有15个科室、8个监区。 女子监狱严格按照司法部《监狱建设标准》建设,建筑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配备了适应监管改造工作需要的现代设施和技术装备。监狱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和直饮水系统等先进设施。建设了覆盖监狱所有建筑的信息网络工程,开发数字安防系统、OA办公系统、罪犯综合管理系统、数字广播系统等多种应用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广东省蕉岭监狱地处闽粤交界地带的边远山区,座落于广东省蕉岭县广福镇境内,占地面积5.75平方公里。蕉岭监狱始建于1963年,原称广东省广福劳改支队,1995年更名为广东省蕉岭监狱。监狱设有19个科室、7个监区。 蕉岭监狱自创建以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几代蕉岭监狱人艰苦奋斗、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始终坚持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安全观、公正执法观和科学改造观,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罪犯,充分发挥监管、教育和劳动改造的功能作用,把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为预防和减少犯罪,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多次被省监狱管理局授予“监管安全单位”、“先进单位”、“表扬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06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监狱已连续实现了9年监管安全。

广东省东莞监狱地处东莞市石龙镇,筹建于1988年11月,始称广东省石龙监狱,后称广东省新洲监狱,1995年4月更名为广东省东莞监狱。下设16个业务科室、16个监区。 监狱始建之初,坚持边筹建、边收押,发扬“团结拼搏、开拓求新、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新洲精神”,在杂草丛生的荒岛上建起一座现代化监狱。1995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特殊学校,1997年被司法部评为现代化文明监狱,是广东省第一所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998年荣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一等功。 东莞监狱是我省监狱系统首批对外开放单位之一,多次与联合国亚洲及远东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研究所、美国“人权对话基金会”、香港保安局、澳门司法事务司等司法机构进行工作交流,赢得了英美等14国驻广州领事馆官员和众多国际友人的广泛赞誉,充分展示了我国监狱的良好形象。

广东省番禺监狱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中二路113号,始建于1994年,1997年正式启用。监狱占地260多亩,设有16个科室,15个监区。 建监以来,番禺监狱严格执行《监狱法》,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按照依法、严格、科学、文明原则,紧紧围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中心工作,充分履行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职能,积极探索和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罪犯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努力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监狱自收押罪犯以来,连续十年实现“四无”目标。 在新的历史时期,番禺监狱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群策群力,不断强化监狱刑罚执行功能,规范警察执法行为,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积极推动监狱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连平监狱始建于1972年,地处粤东九连山下,位于连平县三角镇,占地面积约7平方公里。 0多年来,几代连平监狱人在监狱党委带领下,贯彻党的监狱工作方针,艰苦创业、无私奉献,成功地改造了一批又一批罪犯,为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贡献。 近年来,连平监狱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监、文明管理”理念,大力推进“狱务公开”,积极探索罪犯改造的新举措,致力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构建了人人参与、层层负责、共担风险安全防范网。不断推进警察队伍建设,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创新进取的队伍。至2006年,监狱实现了连续11年监狱安全。

广东省佛山监狱地处佛山市,前临绮丽的西江河,背倚秀美的南蓬山,景色怡人,环境优美,创建于1958年5月。1992年10月起划归佛山市政府管辖,1995年2月17日更名为"广东省佛山监狱"。2002 年1月18日,佛山监狱被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目前,佛山监狱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审计室、狱政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生产科、财务科、生活卫生装备科、刑罚执行科、警戒科等10个科室,6个监区,1个后勤服务大队和1个医院等机构。

东莞市公安局高步分局的主要职能:一、负责掌握、处置辖区危害国内安全的情况和案件。二、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预防违法犯罪。三、负责实施辖区治安管理,处置治安事件和案件。四、负责管理辖区内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事项及外事治安工作。六、负责实施辖区内消防监督。七、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文教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八、负责收押犯罪嫌疑人和治安违法人员。九、负责实施警卫工作。十、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安全防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一、负责巡察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茂名市公安局是茂名市政府主管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工作部门。 茂名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我市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的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四)依法查处各类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经济领域的犯罪案件)。 ? (五)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阳江市公安局阳西县分局位于江市阳西县向阳路,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组织落实。 (二)维护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全区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协管公安边防大队、消防中队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四)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 (五)管理出入境工作。 (六)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和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辆。 (七)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是佛山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负责佛山市三水区的公安工作。业务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辖区的公安工作;掌握、分析、预测辖区社会治安状况,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区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区公安人民警察队伍的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公安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公安宣传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对分局所属单位实行直接管理。 (四)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分局基层单位的执法活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工作。 (五)负责公安监管工作和区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管理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项。 (七)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莞市公安局茶山分局则主要负责茶山镇的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管理和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9)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在我区的实施。 (10)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的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11)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对经济民警的管理工作。 (12)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各公安分局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加强我市经侦部门基础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及时收集整理经济犯罪信息。 (13)组织实施对来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4)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15)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6)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17)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指导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位于宝安区前进一路139号,距离新安湖120 米,搭乘395路空调, 604路空调, 613路空调可以到达。 它的职能如下;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等等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局行政执法监督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司法行政复议前对案件的复查、应诉工作。 (二)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指导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三)指导、管理所属各街、镇司法所的工作。 (四)管理、监督辖区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等中介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所属各街、镇法律服务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是海珠区人民政府属下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法机关。主要职能有: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为政府各职能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鹤山市司法局于1981年10月重新组建(高鹤县司法局),现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办公室、基层工作管理股、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管理股;直属行政机构有:鹤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直属单位有:鹤山市公证处、广东力源律师事务所。派出机构有:沙坪司法所、龙口司法所、桃源司法所、古劳司法所、雅瑶司法所、鹤城司法所、共和司法所 、址山司法所、云乡司法所、宅梧司法所、双合司法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三)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法律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领导、监督劳动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三)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四)领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社会法律机构相关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新安路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辖江城区法院、阳春市法院、阳东县法院、阳西县法院四个基层法院,下设17个(中心)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干警近400人,其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占全体干警总人数的90.4%。建院十多年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公正和效率为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审理和执行了一大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执行案件,从1989年至2000年,阳江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08185件,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当地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50年8月1日,三水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至今已有53年历史。当时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法院珠江分院。文化大革命时期,全院及各人民法庭工作陷于瘫痪状态。文化大革命后,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全面的恢复。1993年,三水撤县建市,三水县人民法院改名为三水市人民法院。1998年8月20日在全省最早将原有的10个人民法庭组建成4个中心人民法庭。三水区人民法院地图2003年1月8日,三水市撤市设区,更名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02年5月底,我院机构改革后,共设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书记员管理室等12个内设机构,有司法警察大队直属单位1个,西南、白坭、南边、大塘中心人民法庭等派出机构4个。目前,全院共有在编人员93名。院部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内有办公室13个,审判庭10个。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29号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106国道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前身是郊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5年1月,1994年更名为蓬江区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3个内设机构。下设棠下、荷塘和杜阮三个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干警92人,其中法官58人。95.5%干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9人获得硕士学位。在用审判综合大楼于2005年12月24日竣工投入使用,占地面积8600平方米,建筑面积7900平方米,由办公楼、审判法庭两部分组成,实行分区管理模式,整体布局合理,审判法庭庄重、威严,展现独特的法院文化气息。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的 6 个区级检察院之一。其前身为上步区人民检察院, 1983 年 5 月开始筹建, 1984 年 7 月 2 日 正式挂牌办公, 1990 年 11 月 28 日 更名为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共设有政治处、反贪局(下设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案件管理科、公诉一科、公诉二科、侦查监督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全院现有在编人员 135 人,检察雇员44人。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黄河路33号。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原增城县人民检察院)坐落于争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示范点和广州东部现代化生态新城区的美丽城市增城,成立于1955年6月,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而机构中断,1978年6月,增城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1992年因增城撤县建市,更名为“增城市人民检察院”。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设置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11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行政单位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具有政法专项编制96个,事业编制13个,检察文员名额9个,现有检察官50名(其中检察员38名,助理检察员12名),书记员15名,法警8名,无法律职称公务员14名(含试用期公务员),事业编人员13名,文员8名,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是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78年5月重建。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位于花都区新都大道兰花路33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3个科室(队)和一个机关服务中心,分别是: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综合预防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政工办、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韶关市惠民南路惠民南路第98幢。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