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3-11-30 12:13:59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建于1980年,它西邻黄石长江大桥,南邻武黄高速公路。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技术的发展变化,黄石港区检察院正朝着科技检察院,模范检察院迈进。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有办公室、政治处、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控申科、法警队等机构。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0741-65*****[点击查看电话]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昌明路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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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435000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阳新人民检察院

阳新人口98万,辖16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3个国营农场,是全国闻名的“烈士县”,有革命烈士陵园、龙港鄂东南革命纪念馆等红色和仙岛湖、七峰山等绿色生态风景区。 阳新人民检察院现有办公、办案、技术用房6500余平方米,车辆21台,电脑106台,数码相机摄像机6台,建成了互联网站、内部局域网以及办案区,配备了审讯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等专业设备,科技实力有了明显增强,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层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阳新人民检察院连续四届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省“最佳检察院”、“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检察院”、“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同时荣记“集体一等功”。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2个,在职干警62名,其中法学硕士研究生2名,法学学士2名,在职大学毕业生36名,大专毕业生23名。退休退养干部27名。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院党组,内设1个机关党总支、6个党支部。新修建了5000多平方米的现代化综合办公大楼和6000平方米绿化园区,建立了信息平台,开通了局域网,配备了办案及工作用车18台,具备了较完善的业务装备及工作条件。

郧县人民检察院

郧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郧县城关镇解放路中心巷3号。郧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简称江北地区院)是湖北省3个监所派出检察院之一,地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荆州。新建的“两房”(办公大楼)位于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中心地段。 2003年12月11日,江北地区院正式纳入全省检察体制,依法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对辖区荆州监狱、江北监狱及其所属的公安局看守所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院核定编制30人,干警在职17人,有办公室、监狱检察科(看守检察科)、刑事检察科3个内设机构和2个派驻监狱检察室。目前,全院班子成员2人,检委会成员暂为6人,具有法律职称的8人,本科以上学历100%,干警平均年龄32.9岁。全院上下一盘棋,风正、气顺、心齐、劲足,检察机关人文和谐之气和干事创业之风已蔚然形成。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十堰市北京路6号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

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于1978年6月29日,现有编制人数39名(政法专项编制37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干警35名,其中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检委会委员4名,检察员9名,助理检察员3名,书记员8名,司法警察5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16名;党员25名;研究生2名,大学本科18名,大学专科12名。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全院下设14个职能机构和1个木鱼办事处,即办公室(法警大队、法律政策研究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木鱼检察办事处。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青山区司法局

指导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汉阳区司法局

汉阳区司法局于1980年12月18日恢复组建,是区委、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管理等职能。近年来,局党组一班人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尽职尽责,依法行政,竭诚服务,为构建“平安汉阳”、“和谐汉阳”充分发挥了政法战线“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

武汉市司法局

武汉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担负劳动教养、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等项司法行政任务。主要职能有: (一)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 (三)拟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学研究等法律社团的活动。

夷陵区司法局

夷陵区司法局于1980年恢复重建,局内设机构两中心七股室,下属12个司法所,12个法律服务所,3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1个司法法医鉴定所。全区共有司法行政专编55人,在岗52人。其中,局机关22人,司法助理员30人;现有法律服务工作者59人,有注册律师20人,注册公证员2人,司法鉴定人员6人。

恩施州司法局

司法行政机关始建于1950年,1954年撤销。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和法律实施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号召。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190号文件、湖北省政府鄂政文字[1980]83号文件和原恩施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建立各级司法行政机构的通知”精神,于1980年11月开始组建,1980年12月恢复重建,现设有办公室、政治警务处(监察室)、司法鉴定管理科(法规科)、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劳改劳教管理科、恩施州司法考试中心(恩施州法律援助中心)。2001年12月湖北省政府批准成立恩施州劳教所,为副县级行政机构,隶属于州司法局管理。直属单位有州公证处,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施南律师事务所、方捷律师事务所、州司法鉴定中心。

远安县司法局

(一)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四)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社会团体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法院
郧西县人民法院

郧西县人民法院,设立于1952年1月,文革中瘫痪,其职责由军管小组行使。1972年恢复设立县法院,到1999年,下设有14个人民法庭。2000年经省高院和县委批准,对下设的14个人民法庭合并为8个中心法庭。编制为94人。现有在编干警81人,内设15个庭(局)、处、室、科、队,派出8个中心法庭。郧西法院建院以来,累计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及执行各类案件共计5万余件。近年来,年均审、执案件在2000件左右,为郧西的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郧西法院办公楼位于郧西大道65号。在盛市法院和县四大家关心支持下,在郧西大道(林业局与天厦公司之间)征地15.3亩,新建一座审判综合大楼,将于2008年9月投入使用。

华容区人民法院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楚藩大道67号

仙桃市人民法院

仙桃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8月,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法院机构不复存在,审判工作由军事管制领导小组取代。1973年沔阳县人民法院恢复,法院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1986年10月,沔阳县撤县建市,沔阳县人民法院随之更名为“仙桃市人民法院”。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该院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壮大。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的法律已经达到全面完善健全的新阶段,由此,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更加落实,为保一方平安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完成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法院在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狠抓了基层基础建设,1999年建成的十六层办公、审判综合大楼,功能齐全,设施完善;7个基层法庭,有2个进行了重建,5个进行了改建,极大地满足了基层审判工作的需要。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7月,前身为孝感行政专员公署司法科,1950年9月正式成立,名为湖北省政府人民法院孝感分院,1954年10月更名为湖北省孝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59年11月,随着行政区域的合并,并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迁往汉口北京路办公;1961年5月,行政区域重新划分,孝感地区恢复建制,办公地点迁回孝感;1967年2月开始的“文革”期间,公检法机关被砸烂,全面实行军管,1973年初孝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建制得以恢复,1993年10月,随着孝感地改市,更名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截止2012年12月,本院现内设16个审判业务庭和9个综合科室,在职干警168人。

竹山县人民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在新中国法制建设中,经历了创建、发展、挫折、恢复、全面完善和发展五个阶段52年的风雨沧桑,已建立和完善12个机关内设庭室和13个人民法庭,在编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88人。拥有审判、办公、生活设施16000余平方米,机关内设单位和人民法庭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代办公设施。

郧县人民法院

郧县人民法院始创建于1951年7月4日,文革前,郧县法院一直借用县政府的房屋办公。1986年4月,郧县人民法院迁回郧阳新城东岭街前进路23号原址重建。1987年5月,总投资23万元的郧县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综合楼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于同年7月16日迁入办公。2007年11月,郧县法院新审判大楼在县城沿江大道新址奠基兴建,设计建筑面积6880平方米。2009年10月18日,新审判大楼正式启用。现有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司法技术室、纪检组、监察室等内设机构16个,派出城关、杨溪、白桑、南化、柳陂、茶店、鲍峡等7个中心人民法庭。按标准化建设的南化法庭、白桑法庭、鲍峡法庭综合办公楼已投入使用,茶店、柳陂、杨溪等三个法庭建设正按照要求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