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坐落在新城区人民路中段,下辖相山区、烈山区、杜集区及濉溪县院,共有干警289人,其中市院内有21个处室,共103人。淮北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淮南市洞山西路。淮南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下辖: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大通区人民检察院、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潘集区人民检察院等基层检察院。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反贪局、反渎局、侦监处、公诉处、监所处、民行处、控申处、预防处、研究室、技术处、警务处、行装处、监察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办公室。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下辖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桐城市人民检察院、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潜山县人民检察院、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 等基层检察院。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是一个年轻的检察院, 2000年6月随着地级亳州市的成立而设立,市检察院设14个内设机构和监察处、机关党总支。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座落在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的中华药都、华佗故里,位于亳州市魏武大道88号,下辖三县、一区,共四个基层检察院。担负着亳州市辖区的法律监督,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任务。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下辖7个县、区检察院和两个派出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共有检察干警554名,其中市院193人。 市检察院目前内设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室、机关党委、计划行政财务装备处、法警支队等15个处室局和合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两个派出机构。其中,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为副县级规格,政治部下设组织干部处、宣教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反贪污贿赂局下设侦查处、指挥中心、综合指导处。

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地建市,辖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池州市人民检察院随之成立。 池州全市两级检察院现有专项政法编制263名,现有干警263人,党员干警占88%(池州市人民检察院69人,贵池56人,东至54人、石台36人青阳46人)。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有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县司法行政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负责全县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年检注册、注销工作;监督、指导律师、法律顾问、法律工作者业务活动。 (四)管理本县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五)指导全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考核和年检注册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1、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法工作。 2、负责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全县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局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素质教育工作,做好有关法律专科院校函授报名等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工作。 3、负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工作,管理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工作。 4、管理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和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参与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铜陵县司法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情况,铜陵县司法局下设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和基层工作管理股;2个副科级挂靠机构:“148”协调指挥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1个二级机构:铜陵县公证处;8个副科级派出机构:五松司法所、顺安司法所、钟鸣司法所、东联司法所、西联司法所、胥坝司法所、天门司法所和老洲司法所;另外,铜陵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铜陵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分别设在司法局。中央政法专项编制45人,其中县政法委调剂编制3名,全局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6人,其中机关(含公证处)为21人,司法所人员为15人。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指导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全县“148”法律服务专线(信息系统)和全县法律援助机构。 五、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全县律师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公证业务活动,审核涉外及涉港澳台的公证事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三、协调、指导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四、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五、管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监督法律援助基金的使用,指导、协调法律援助实施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日常管理工作。

潘集区人民法院位于政务新区武夷山路西侧,成立于1973年10月。现有正式干警73人(编制是80人),其中,法官48人。院班子成员由3位院长和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各一名组成,内设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行装科、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法警大队、审管办等13个职能部门和平圩、三号井两个人民法庭。

镜湖区法院核定编制93人,目前实际在编工作人员80人,其中中共党员68人,占85%;本科以上学历75人,占94%;法官51人,占64%。内设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室共12个职能机构。现任领导班子共6人,党组书记、院长1人,其他党组成员5人,其中副院长3人,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各1人。目前班子成员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民主、团结、务实、清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强,充满凝聚力与战斗力,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286号

颍上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25部门,政治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立案庭、审监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司法技术室、谢桥人民法庭、杨湖人民法庭、江店人民法庭、黄桥人民法庭、江口人民法庭、南照人民法庭、六十铺人民法庭、八里河人民法庭、润河人民法庭、耿棚人民法庭。全院人员编制147人,院长1人、付院长3人、党组付书记1人、纪检组长1人;法官74人,书记员42人。此外,聘任制书记员1人,聘任制驾驶员5人。

南陵在芜湖市南,与宣城、铜陵两地毗邻,素有“芜湖米市,南陵粮仓”之说,是农业大县强县。人口56万余。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3月,坐落于县城籍山镇籍山大道上。现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纪检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速裁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共13个部门,下辖弋江、黄墓、河湾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县法院六十多年来历经风雨创新,从建院之初的5名干警发展到今天的在编73人,法官45人,担负着全县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任务,且受案范围和数量不断扩大和增加。

濉溪县人民法院位于风景优美的濉河之畔,成立于1950年11月。在过去的岁月里,全院由当初的3人发展为目前有正式编制在职干警114人,有法官73人,其中高级法官19人,已取得硕士学位11人,本科学历94人,大专及以下学历9人。现有院长1人、副院长3人、纪检组长1人、政治处主任1人。设有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办公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庭、行政庭、执行局、审监庭、法警大队、审委办等13个内设机构,另设有濉溪、百善、铁佛、五沟、四铺、孙疃、双堆7个人民法庭,法院各部门分工明确,运作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