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0个基层人民法院,其内部的审判机构和相应的业务管辖范围分别为:立案庭,是立案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本院受理的各种案件分别进行审查立案、审限流程管理、处理司法救助事宜、处理来信来访、审理程序性案件以及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商事、行政、刑事裁判之申诉、抗诉进行复查。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为高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6年6月,1961年4月更名为肇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8年7月更名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珠海中院下辖香洲区法院、斗门区法院和金湾区法院;内设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民二庭、民事审判民三庭、民事审判民四庭、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治处、监察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研究室、宣传科、司法警察支队等19个内设机构。建院初期,珠海中院受案数量不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收结案以10%左右的增长率攀升,法官人均办案数名列全国前茅。建院以来,成功地审判了一批国内最早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和影响广泛的大案、要案,创造了鲜活的司法经验。

蕉岭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7月25日,现在法院办公大楼于2001年峻工启用,办公面积4950平方米。我院机关现有内设机构有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研究室、审管办、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等14个机构,直属机构有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有新铺、蓝坊人民法庭2个,全部为副科级建制,内设股级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全院编制共63人,现有干警56人,党员有48人。法院党组有7人,有审判资格的干警37人,书记员12人,法警7人。全院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有51人,占91.1%。法院立案审判大楼于2004年投入使用,办公面积约1634平方米,内设有立案大厅、信访室、4个审判庭。新铺、蓝坊两个法庭新办公大楼于2006年9月竣工启用。新铺人民法庭,办公面积约842平方米、管辖1个镇。

金湾区人民法院于2001年11月组建,2002年4月8日成立,地址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金陵大厦,下辖三灶、南水、平沙、红旗4个镇以及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珠海国家高新区三灶科技工业园和航空产业园3大经济功能区,辖区海陆面积160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447.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000多平方公里。2008年末,全区总人口24.03万,其中户籍人口13.07万。金湾区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5个,包括立案、刑事、民一、民二、行政、审监庭和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纪检组、监察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成立了党总支部、工会、团支部和妇委会。现有在编干警70人。

开平市人民法院屹立在市区美丽的潭江河畔,建筑总面积7490㎡,辖区总面积1659平方公里,人口约69万,毗邻港澳。我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等内设机构和直属司法警察大队,另设水口、赤坎、苍城、马冈和赤水五个派出人民法庭。在编干警111人,政府雇员17人。2011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440件,审结1899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