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口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盛华西大街纬一路,搭乘公交车10路, 12路到桥西法院,再行走250 米即可到达。 该局 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鹿泉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龙泉路318号,搭乘旅游6号公交车到鹿泉市公安局后,再走350米,即可到达。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石家庄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石家庄市公安局既是对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管理、组织和协调的领导机关,又是直接指挥和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管理社会治安的实战部门。 主要职责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有关情况,分析形势,搞好预测,制定对策,适时组织实施。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位于邯郸市武安市塔西路14号。其下设 指挥中心、政治处、督察大队、国保大队、经文保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科、财务科、户政科、户籍科、法制科、信访科、看守所等机构。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文化北路文化路61号,搭乘公交到秦皇岛南站,再不行850米即可到达。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市辖区郭守敬北路91号,搭乘3路, 4路, 5路, 6路, 7路, 8路, 9路, 10路, 11路, 12路公交车到曹演庄,再步行300 米左右即可到达。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警徽

成安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3月17日,成安县人民法院成立。全院在职干警62人,其中审判22人,法警6人,在职干警全部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现有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政治处、纪检组、执行局、办公室、法警队、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下辖成安镇、商城镇、漳河店镇、柏寺营乡四个基层人民法庭。

1948年11月22日保定解放,同年12月6日保定市人民法院成立。1960年2月保定行政区域调整,地、市合并,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保定市人民法院随即合并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辖22个县和3个区。1961年5月,保定地、市分开,恢复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保定市人民法院。1984年1月,保定市人民法院升格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12月,保定地、市合并,组建成新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座落于保定市高开区天鹅中路1号,现有干警325人,其中法官209人;内设机构29个,辖区25个县(市、区)人民法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官素质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并鼓励法官自修法律,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培养出大批懂业务的高素质法官队伍。2002年底,总面积43600平方米的办公大厦建成并投入使用。

1995年7月27日,伴随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次创业的大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在开发区工委、管委、秦皇岛中级法院的正确领导和监督指导下,一路高歌走来。审判队伍壮大成熟,司法水平日益精进,审判机制逐步完善,审判环境全面改善。全院设有立案、刑事、民一、民二、涉外、行政、审监、执行8个业务庭,办公室、政治处、司法警察大队、书记官处4个综合部门,东区法庭、高家岭法庭、沙河路法庭三个派出法庭。全院共有90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饶阳县是传统的农业县,地处冀中平原,是三市七县交界处,总面积573平方公里,人口30万,辖3镇4乡,197个行政村。饶阳县法院现有在职干警67人,设有12个机关庭室和城关、五公、尹村、留楚4个基层法庭。近几年来,饶阳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2008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2009年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试点法院,2010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并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清积工作先进法院”、“全省审判管理工作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

鸡泽县人民法院目前内设审判业务庭室7个,其它队室4个,辖基层法庭4个,年审(执)结各类案件2000件左右。

河北省承德市市辖区中心大街53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三)承担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的相应责任。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员协会、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工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46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政发〔2009〕40号)文件精神,设立石家庄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石家庄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四)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四)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或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市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各县区“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迁安市城兴安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