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
更新时间:2023-12-10 18:13:46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机构简介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位于韶关市马坝大道中,距离马坝站500 米。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电话号码
电话:0751-66*****[点击查看电话]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马坝大道中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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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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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邮编
邮编:512000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附近的公安局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区分局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位于汕头市市辖区中华路74号。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公安局蛇口分局

深圳市公安局蛇口分局位于南山区工业七路花果山招北小区,搭乘31路空调, 77路空调, 204路, 226路, 233路, 331路, 331路空调, 355路空调, J1路空调, K204路空调皆可以到达。 它的职能如下;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等等

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

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北路538号。其主要负责本大朗镇区的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管理和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9)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在我区的实施。 (10)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的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11)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对经济民警的管理工作。 (12)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各公安分局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加强我市经侦部门基础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及时收集整理经济犯罪信息。 (13)组织实施对来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4)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15)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6)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17)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指导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北接广州,南连深圳,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全市陆地面积2465平方公里。截至2008年底,常住人口694.98万人,其中东莞户籍人口174.87万人,外来常住人口520.11万人。祖籍东莞的海外华侨20多万人,港澳同胞70多万人。1985年撤县建市,1988年升为地级市,现辖4个街道办事处(区)、28个镇和1个科技产业园区。 东莞市公安局下辖35个分局,分别为公交分局、森林分局及全市33个镇(街)所设的公安分局,有36个交警大队、111个派出所。市局机关下设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卫处、宣传科、通讯科、监察科、出入境管理科、法制科、监所管理科、老干部科、消防管理科、审计科、信访科、装备财务科等14个内设单位,以及刑警支队、治安巡警支队、交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行动技术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特警支队、网络警察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禁毒支队、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收容教育所等13个直属单位。另有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为事业单位,武警支队、边防支队、消防支队为现役部门。

茂名市电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茂名市电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位于电白县政法街政法路。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规范、发放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湛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湛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位于湛江市椹川大道北68号。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规范、发放、管理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附近的检察院
韶关市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

韶关市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韶关市248省道十里亭。韶关市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 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学校南侧。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黄河路33号。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韶关市惠民南路惠民南路第98幢。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广州市下塘西政民路49号,前身为广州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6年9月,1987年1月改用现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部职工128人,其中检察官93名,检察长黄兆鸣。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内设检察委员会及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行政装备科、办公室、政工办、调查研究科、法警队等13个局、科、室、队。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附近的监狱
揭阳监狱

广东省揭阳监狱,创建于1951年,是潮汕地区仅有的一座监狱。监狱于2003年1月被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揭阳监狱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坚持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坚持与时俱进、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精神,大力实施布局调整战略、人才战略、文化战略,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如率先探索实践深化狱务公开,推行“赎罪·责任”专题教育活动等等),大力推进监狱工作“三化”建设,推动监狱又快、又好地发展。

广东省茂名监狱

广东省茂名监狱位于化州市东南方,距市内4公里。监狱面积1.35平方公里,地势平坦,石滩河从北向南贯穿而过。交通方便,离化州至吴川公路平线3公里,距化州火车站5.5公里。 监狱成立于1952年,其前身是化州县公安局执行股的组成部分,对外称化州县石滩劳改场。1959年6月改称广东省第三十六劳动改造管教队,隶属湛江地区公安处管辖,外称化州石滩新生农场。

怀集监狱

广东省怀集监狱始建于1962年,位于广东省粤西北山区,坐落在肇庆市怀集县。原为广东省第一监狱, 1978年更名为广东省怀集监狱。现有17个职能科室,11个监区。 几十年来,怀集监狱警察职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创业精神,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罪犯,使监狱的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监狱先后荣获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反腐保廉先进集体、广东省监狱系统先进集体、监管安全单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在新的历史时期,怀集监狱站在新的起跑线上,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拼搏,扎实工作,为使监狱早日实现战略转移和建成现代化文明监狱目标而努力奋斗。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广东省唯一关押改造未成年犯的监狱。该所成立于1955年,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是花园式和校园式的单位。 管教所坚持以“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以确保安全稳定为前提,在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手段上下功夫,把未成年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守法公民。建所50多年来,共累计收押改造4.5万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帮助他们走上了新生之路。1979年,该所被公安部指定为对外开放单位之一,至今共接待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宾200多批3000余人次。1985年和1994年,该所先后两次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1994年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监狱系统优秀特殊学校。2002年该所女子监区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广东省阳江监狱

广东省阳江监狱始建于1959年8月13日,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地处漠阳江下游,属阳江市阳东县辖区内。监狱占地13.3平方公里,325国道与开阳高速公路并行纵贯其中,交通十分便利。 阳江监狱始建时原系劳改农场,1988年5月改称为“广东省温泉劳改支队”,1995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广东省阳江监狱”。监狱为正处级建制,是一座关押男性罪犯监狱,下设14个监区,21个科室(含内定、内设机构),另设工会和服务中心。监狱创建以来,已累计改造罪犯近5万人,曾多次被评为全省系统先进单位,2003年2月被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广东省番禺监狱

广东省番禺监狱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中二路113号,始建于1994年,1997年正式启用。监狱占地260多亩,设有16个科室,15个监区。 建监以来,番禺监狱严格执行《监狱法》,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按照依法、严格、科学、文明原则,紧紧围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中心工作,充分履行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职能,积极探索和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罪犯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努力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监狱自收押罪犯以来,连续十年实现“四无”目标。 在新的历史时期,番禺监狱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群策群力,不断强化监狱刑罚执行功能,规范警察执法行为,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积极推动监狱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附近的法院
三水区人民法院

1950年8月1日,三水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至今已有53年历史。当时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法院珠江分院。文化大革命时期,全院及各人民法庭工作陷于瘫痪状态。文化大革命后,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全面的恢复。1993年,三水撤县建市,三水县人民法院改名为三水市人民法院。1998年8月20日在全省最早将原有的10个人民法庭组建成4个中心人民法庭。三水区人民法院地图2003年1月8日,三水市撤市设区,更名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02年5月底,我院机构改革后,共设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书记员管理室等12个内设机构,有司法警察大队直属单位1个,西南、白坭、南边、大塘中心人民法庭等派出机构4个。目前,全院共有在编人员93名。院部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内有办公室13个,审判庭10个。

蓬江区人民法院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前身是郊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5年1月,1994年更名为蓬江区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3个内设机构。下设棠下、荷塘和杜阮三个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干警92人,其中法官58人。95.5%干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9人获得硕士学位。在用审判综合大楼于2005年12月24日竣工投入使用,占地面积8600平方米,建筑面积7900平方米,由办公楼、审判法庭两部分组成,实行分区管理模式,整体布局合理,审判法庭庄重、威严,展现独特的法院文化气息。

佛冈县人民法院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106国道

曲江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29号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辖江城区法院、阳春市法院、阳东县法院、阳西县法院四个基层法院,下设17个(中心)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干警近400人,其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占全体干警总人数的90.4%。建院十多年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公正和效率为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审理和执行了一大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执行案件,从1989年至2000年,阳江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08185件,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当地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揭西县人民法院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新安路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附近的司法局
揭阳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江门市司法局

江门市司法局内设有政治处、监察审计室、办公室、计财装备科、监狱劳教管理办公室 、公证律师管理科等机构。 江门市司法局在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江门监狱,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狱政管理工作。管理江门劳教所,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和所政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和司法协助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及其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公证机构和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惠东县司法局

惠东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也是县政法部门的成员单位和县综治成员单位,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并承担全县政法、综治相关职能。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做好本县行政区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 (三)负责法律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监督、指导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法律援助工作。 (五)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徐闻县司法局

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办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高明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订全区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员、企事业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区公证处工作; (五)指导、管理各司法所工作; (六)指导、监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番禺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