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3-11-30 13:19:50
京山县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京山县人民法院暂无简介,补充请联系我们
京山县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724-73*****[点击查看电话]
京山县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轻机大道304号
京山县人民法院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京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院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京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京山县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448000
京山县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京山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成立于1984年,是负责审理发生在四川宜宾合江门至江苏太仓浏河口之间长江干线及支流的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管辖区域跨越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七省市。1999年5月,武汉海事法院成建制地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机构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立案监督庭、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室、法警支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辅助处等11个职能部门和重庆、宜昌、南京、南通、常熟5个派出法庭。全院干警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3人,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27人。

嘉鱼县人民法院

嘉鱼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6月,1967年因“文革”被“夺权”,1968年被军事管制,1973年恢复建制。全院干警由最初不足10人发展到现在已有正式干警66人,机构设置由最初的“两庭一室”(刑事庭、民事庭、办公室)发展到现在已有执行局、法警大队两个副科级单位和22个处、庭、室、科二级单位。审结案件大幅增长,1979年前三年平均年结案160.7件,2009年至2011年三年平均年结案2678.3件。基础建设不断升级。1979年法院全院干部挤在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两层楼上办公,2007年在鱼岳镇迎宾大道建起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共8层的审判综合大楼。

秭归县人民法院

秭归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998年9月因三峡工程兴建从归州镇东迁至茅坪镇。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3个,下设归州、郭家坝、沙镇溪、茅坪、两河口、杨林桥6个人民法庭,其中两河口、杨林桥两个人民法庭正在重建中。县人民法院有在职干警72人,其中法官49人,书记员15人,司法警察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62人,占86%,其中研究生6名,大专以上学历达到了100%。

长阳县人民法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位于美丽的清江河畔,是地方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对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机关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11个职能部门。现设四个派出法庭,即:龙舟坪人民法庭、都镇湾人民法庭、资丘人民法庭、榔坪人民法庭。其主要任务是:审判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通过依法审判,严惩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经济和行政纠纷。并依法办理执行案件。

掇刀区人民法院

掇刀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1年11月,位于掇刀区深圳大道15号,现有政法编制33个,事业警察编制4个,实有在编干警28人,聘用人员16人(其中法警4名,陪审员4名,驾驶员8名)。新启用的审判大楼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内设庭室11个,在城东、城南各设1个派出法庭,辖区总人口23万。现有公务车辆10辆,电脑(打印)设备9台套、摄像机1台。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恪尽职守,奋力拼搏,实现了队伍素质由低到高、综合实力由弱到强等系列变化,开创了基层法院工作新局面。

鹤峰县人民法院

鹤峰法院成立于1953年9月,现有在编干警66人,15个内设机构: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监察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裁决庭、执行实施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科。5个人民法庭:容美法庭、走马坪法庭、五里坪法庭、北佳法庭、下坪法庭。为了改变基础设施薄弱的面貌,鹤峰法院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本着“抓好基建促审判、抓好审判保稳定、抓好稳定护经济、抓好经济强发展”的宗旨,抢抓机遇,一方面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一方面艰苦创业。省高院吴家友院长2000年、2004年曾两次来院视察,州中院肖廷杰院长及党组一班人多次来院进行具体指导。目前,总建筑面积为6293平方米、庄严肃穆、功能齐全、合理实用的审判综合楼已全面投入使用,办公设备得到全面更新,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办公办案条件得到了相应改善。

京山县人民法院附近的公证处
京山县人民法院附近的仲裁委员会
京山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检察院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于2001年6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设立,同年11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设政治处、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科、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等12个科局室。我院成立后,积极争取资金和各方面支持,克服诸多困难,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建成集技侦、办案和办公为一体的技术侦查大楼,占地面积11亩,建筑面积近5000平方米。现有干警27人,其中男性22人,女性5人,人员平均年龄为34岁,具有本科学历的有27人,党员25人。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

武汉市洪山区雄居武汉市之东,饮东湖,吞长江,浩浩荡荡,朝辉夕阴,气象万千;拥华工,抱武大,莘莘学子,孜孜以求,文化底蕴深厚;环光谷,接楚城,日新月异,唯楚有才,驰名中外。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6年6月,1967年5月,公、检、法机关实行军管,检察院被撤销。1978年12月恢复重建。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有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等机构。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松滋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及派驻检察室: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在新江口、刘家场、沙道观和西斋设有中心检察室。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北大街10号。竹溪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内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审查批捕处、公诉处、侦查监督处、刑事审判监督处、民事行政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信息处、警务处、监察处、新闻处、联络处、机关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机构。

京山县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青山区司法局

指导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恩施州司法局

司法行政机关始建于1950年,1954年撤销。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和法律实施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号召。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190号文件、湖北省政府鄂政文字[1980]83号文件和原恩施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建立各级司法行政机构的通知”精神,于1980年11月开始组建,1980年12月恢复重建,现设有办公室、政治警务处(监察室)、司法鉴定管理科(法规科)、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劳改劳教管理科、恩施州司法考试中心(恩施州法律援助中心)。2001年12月湖北省政府批准成立恩施州劳教所,为副县级行政机构,隶属于州司法局管理。直属单位有州公证处,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施南律师事务所、方捷律师事务所、州司法鉴定中心。

夷陵区司法局

夷陵区司法局于1980年恢复重建,局内设机构两中心七股室,下属12个司法所,12个法律服务所,3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1个司法法医鉴定所。全区共有司法行政专编55人,在岗52人。其中,局机关22人,司法助理员30人;现有法律服务工作者59人,有注册律师20人,注册公证员2人,司法鉴定人员6人。

远安县司法局

(一)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四)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社会团体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汉阳区司法局

汉阳区司法局于1980年12月18日恢复组建,是区委、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管理等职能。近年来,局党组一班人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尽职尽责,依法行政,竭诚服务,为构建“平安汉阳”、“和谐汉阳”充分发挥了政法战线“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

武汉市司法局

武汉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担负劳动教养、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等项司法行政任务。主要职能有: (一)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 (三)拟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学研究等法律社团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