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象州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2月,原址在象州城南,2007年3月整体迁址,现座落在象州县城城东,占地面积40亩,院内绿树成荫,繁花似锦,风景如画。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8529平方米,共6层,建有大审庭1个,中审判庭4个,办公室45间,会议室、多功能厅、停车库等,功能较齐全。象州县法院编制74人,现有在职干警62人,其中法官40人,法警8人,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14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48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77%。近年来象州县人民法院年均结案1000件左右,全院设12个职能部门和2个人民法庭,12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庭、司法警察大队;2个人民法庭分别是寺村、罗秀人民法庭。目前该院两个法庭已全部经高院验收合格,符合“五化”法庭标准,“五化”法庭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

宾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0月,系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基层法院。座落在广西东西南北陆地交通大动脉的中心地带,有广西“手工业之乡”、“炮龙之乡”的宾阳县城区,辖区16个镇(乡),总面积2314平方公里,人口103万人,现任院长曾祥桐。该院现有干警115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96人,大专学历15人;四级高级法官20人、一级法官24人、二级法官13人、三级法官8人、四级法官5人、五级法官1人。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调研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12个机构,下设黎塘、武陵2个人民法庭;设党总支1个,下设13个党支部,现有在职中共党员93人。全院年受理案件约2500件。

融安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5月1日,原为融县人民法院,1952年分设融安和融水两县。融安县人民法院座落在曾为广西四大名镇之长安镇,融安县辖区行政区域面积29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4万。融安县人民法院下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立案庭、执行局、泗顶人民法庭、大良人民法庭、大将人民法庭等工作部门,现有在编干警67人。

博白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10月成立,现设政工科、办公室、法警大队、研究室、纪检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以及附城、旺茂、龙潭、沙河、英桥等5个人民法庭,共17个中层单位。全院现有干警120人:具有审判资格73人,其他行政管理人员47人。

柳城县人民法院成立1951年9月15日,位于柳城县大埔镇白阳南路142号,座落在风景如画的融江河畔,辖区行政区域面积2109.78平方公理,常住人口近40.76万。柳城县人民法院下设机构14个庭科室,其中人民法庭4个。现有在编干警74名,现任院长吴显光。2007年,我院按照法院职能分为审判纽、执行组、司法行政纽、巡回法庭四个序列进行管理,改革长期束缚法院审判工作的行政化管理模式。

2013年10月22日上午,位于玉林市体育中心的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玉东人民法庭正式揭牌。玉东法庭的正式挂牌,体现了玉州区法院“司法为民、便民诉讼”的司法理念。玉东法庭成立后,主要审理辖区内民商事案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支持生效调解协议的履行;通过审理案件,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玉东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监狱工作科、法制工作科等6个科室和政治部、法律援助中心,下辖三区两县(市)司法局,管理市白龙监狱、市公证处和四个律师事务所、五个法律服务所。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247名,其中市局机关33名,桂平局机关18名,平南局机关17名,港北、港南局机关各7名,覃塘局机关6名,乡镇司法所司法专项编制159名(全市有74个乡镇)。

北海市司法局近年来在自治区司法厅党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深入扎实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一班人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北海发展稳定大局和司法行政的工作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通过抓好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分解责任、强化考核、坚持追究等五个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初步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动了北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柳州市司法局是柳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国家司法考试、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任务。自1982年恢复重建以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全市10个县(区)都建立了司法局。全市成立了42个律师事务所,有执业律师361名,成立了7个公证处,有公证员22名;全市121个乡(镇、街道)设立了117个司法所和62个法律服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