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山屯区人民法院于1978年12月建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督办室。金山屯区人民法院现有人员30名。其中:法官14人,平均年龄43岁,本科以上占100%;其他工作人员10人,平均年龄48岁,本科以上占60%;事业编制人员6人,平均年龄31岁,本科以上占66%。年均办案400余件。自2005年至今保持“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依安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内设办公室、纪检组、政工科、研究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13个部门和城郊、依龙、阳春、新兴4个人民法庭。依安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位于依安县泰安新城东侧,建筑面积9250㎡。院内配置有诉讼服务中心、诉讼调解中心、信访接待室、审判法庭、图书室、文化活动中心、局域网、远红外线安全监控系统、多功能会议室等。布局合理,以人为本,方便诉讼。近年来,依安县人民法院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司法管理年为抓手,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阳光型、创新型”四型法院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位于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辖区面积1560平方公里,人口14万。下辖5个街道、2个镇、2个乡。茄子河区法院办公楼面积2340平方米,始建于1984年。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法警队、办公室、政工科。下设富强法庭、中心河法庭、宏伟法庭。茄子河区法院现有人员42名。其中:法官29人,本科以上学历占100%,其他工作人员1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100%。年均办案1200余件。茄子河区法院曾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称号。

1946年,依据黑龙江省建制,建有黑龙江、嫩江、松江、合江4个省级法院和81个市、县(旗)人民法院。1954年9月,4个省级法院合并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专区的专区级市人民法院改为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市、旗)人民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同时,设铁路、农垦和林区专门法院。现黑龙江省辖区设1个高级法院,16个中级法院,176个基层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建有12层审判大楼,现有工作人员532人,内设工作机构33个,其中审判机构20个,行政综合部门10个,事业单位1个。

依兰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46年,前身是依兰县民主政府司法审判组,县法院内设11个部门和4个基层法庭,该院审判综合大楼占地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有5个审判庭,可容纳400人同时听审。近几年来,该院一直秉承“为民司法,服务大局,确保司法公正”的理念,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多年来一直在全国位居前列,法院文化建设、调研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我院目前现有干警76人,其中法官39名,平均年龄为43岁,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5%,年轻而富有活力、高素质、专业化已成为依兰法官队伍的鲜明特色。在法官队伍建设方面,该院一直贯彻“人才强院”方针,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职业道德操守和司法业务技能,逐步走上法官职业化道路,该院以服务大局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依兰经济社会快发展、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美溪区人民法院于1964年8月建院,办公楼建于2010年1月,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书记员室。美溪区人民法院现有人员31名。其中:法官16人,平均年龄49岁,本科以上占100%;其他工作人员10人,平均年龄43岁,本科以上占100%;事业编制人员5人,平均年龄31岁,本科以上占60%。年均办案200余件。曾获优秀法院;标兵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市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先进集体;法官廉政建设工程示范单位。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67号

开发区通江路

春市司法局组建于1980年。主要职能有:法制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业务范围。直接管理市劳教所、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市直8个律师事务所;指导21个县(市)、区(局)司法行政工作。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现有行政编制281名,实有行政事业在编人员313人,社会法律服务执业人员144人(其中执业律师88人)。市局机关编制31名,实有31人。党委班子由7人组成。设有政治处(警务处)、纪检委、监察室、办公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及劳教管理科、法制宣传科、司法鉴定科、法制科、依法治市办综合指导科、机关总支、工会等12个科室。

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由基层司法所来完成。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称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是区县司法局职能系统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所履行的各项职能是区县司法局职能在乡镇(街道)的延伸,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政法体系,共同担负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绥化市司法局坐落于绥化市北三西路尚志胡同3号。内设7个科室,干部职工43人。其中,局机关31人,公证处6人,法律援助中心3人,函授辅导站3人。共有10个县(市)区司法局,10个公证处,44家律师事务所,18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177 个法律服务所,1531个乡村两级调委会。全系统队伍共有1043人,其中,县级司法行政人员657人(含乡镇司法所干警451人),公证员31人,律师182人,法律服务工作者343人(聘用)。此外,全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13家,法医临床10家,鉴定中心2家,农机作业质量和司法会计鉴定各1家,有执业司法鉴定人89人。

黑龙江黑河市孙吴县孙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