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3-11-30 12:55:27
信州区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班子组成情况:一正三副,另两名党组成员。现有机构18个,其中内设机构13个,下辖人民法庭5个。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8人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现在办公地址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44号。新审判综合大楼于2010年6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紧张施工,大楼主体工程现已完成。近年来,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践行能动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信州区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793-82*****[点击查看电话]
信州区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44号
信州区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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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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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信州区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334000
信州区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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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宜黄县人民法院

宜黄法院现有干警46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为70%。设置13个内设机构,3个派出法庭。近年来,宜黄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关心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内强素质,推进法官职业化;外树形象,拓展办案精品化;司法为民,贯彻诉讼便民化;刚柔结合,加强管理科学化;科技强院,提升办公信息化,狠抓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和两庭建设,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原副院长席维花同志曾两度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有9名干警获得省级先进荣誉称号。今年,该院在新的班子成立后,以政法队伍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突出法院规范化建设,开展“素质年”和“质量年”活动,提升法官的综合素质,强化审判管理资源,科学地组合人员,完善审判责任制,促进司法公正,各项工作再创新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上犹县人民法院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3月,现有12个内设机构和3个人民法庭,有正式在编人员62人,其中,法官39人、司法警察8人、书记员15人。现任党组书记、院长罗松带领下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和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围绕“一个主题”,抓好“三件大事”,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调研宣传信息、司法警察工作取得了优良的成绩,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8年6月,位于火炬大街998号附1号,坐落于风景秀美的艾溪湖畔。辖区为江西省唯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昌东镇、麻丘镇及艾溪湖管理处,面积231平方公里,人口50万。我院现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现有在编干警35人。2013年2月,我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并荣获“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先进单位”“全市优秀法院”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等集体荣誉50余项。

吉水县人民法院

吉水县法院始建1950年3月。现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司法技术室、法警大队、纪检监察室,下辖枫江、八都、丁江三个基层法庭。有在编干警68人,全部具有法律大专以上文凭,其中法律本科以上学历37人,占干警总数54.4%,在职研究生3人。吉水县法院依法受理和宣判辖区内法律规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办理各类执行案件,年平均审结案件1300余件。当前,吉水县法院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以荣誉为压力,以成绩为动力,以为民排忧解难为己任,以为当事人服务为目的,继续坚持以德倡善强内敛,以法求专重技能,以制保序促规范,不懈追求公正与效率,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院权威作出新的贡献!

袁州区人民法院

袁州区人民法院现有在职干警112人,其中法官83人、法警11人、书记员18人;男同志81人,女同志31人;在职研究生1人、本科学历57人、大专学历54人,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全院总人数的100%。内设审判委员和23个部门,分别为刑事庭、民事庭、经济一庭、经济二庭、行政庭、告申庭、执行庭、法警大队、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法医技术室、城南、城北2个城区以及彬江、西村、南庙、三阳、金瑞、西岭布、慈化、天台等8个农村基层法庭。党的组织设党组、纪检组、党总支,下设6个党支部。合着时代的节拍,紧贴发展的脉搏,袁州区法院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前进。近年来,该院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扣“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以加强审判工作为中心,以狠抓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推进法院改革为出路,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为江西省人民法院赣西南分院,成立于1950年4月。1951年7月改称为赣州分院,1954年6月改为赣南分院,1955年2月改称为江西省赣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64年6月改称为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12月国务院批准赣州撤地设市,1999年7月1日改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与赔偿委员会合署办公)、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等机构,下辖瑞金、兴国、章贡区、赣县、上犹、崇义、南康、大余、信丰、龙南、全南、定南、安远、寻乌、于都、会昌、石城、宁都、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9个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共派出66个人民法庭。市中级法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147名,在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41名。

信州区人民法院附近的公证处
信州区人民法院附近的仲裁委员会
信州区人民法院附近的检察院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江西省景德镇市西山路。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1951年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指示,决定成立江西省人民检察署。1955年1月1日,江西省人民检察署改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并启用新印鉴,“检察委员会议”改为“检察委员会”。省检察院的内部机构由原来的1室3科扩大为1室6处,即办公室、一般监督处、侦查处、侦查监督处、审判监督处、监所劳改监督处、人事处。“文革”期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被取消。 1979年1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正式恢复重建,省检察院内设一处(刑事检察处)、二处(法纪检察处)、三处(监所检察处)、四处(经济检察处)、人事处、研究室及办公室(下辖秘书科、信访科、行政科和基建办公室)。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21个,事业单位3个。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1952年12月30日“江西省人民检察署抚州分署”正式成立,配置专职检察人员2人,1955年改名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至1966年,分院工作人员15名,设三科一室。1967年抚州地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抚州分院被“砸烂”,检察工作遭到彻底破坏。1979年3月10日,抚州检察分院恢复重建,内设四科一室,定编50名,实有人数23人,下辖12个县、市人民检察院。当时全区有干警161名,其中中专以上学历30名,占干部总数的18%。 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更名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市院现有编制111个,实有人员103名,其中正副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8人;内设16个处室和1个事业机构,下辖11个县(区)院。至2008年底,全市有干警624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有371人,占总人数的60%,其中研究生17名,占检察人员总数的2.7%。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地处萍乡市经济开发区观丰路99号。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宜春市宜春大道(宜春市运管局汽车总站中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

新余是赣西的重要城市,于1983年撤县复市。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下辖三个基层院,分宜县人民检察院、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和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望城工矿区院属市院的派出机构。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定编231名,其中市院82名、分宜县院52名、渝水区院68名、望城工矿区院29名。现有在职人员209人,其中市院75人、分宜县院44人、渝水区院62人、望城工矿区院28人。 现有人员中,从人员分类看,领导班子成员29人(市院9人、分宜县院7人、渝水区院7人、望城工矿区院6人)、检察官150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13名、司法行政人员27名;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有15个: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司法警察支队、监察处、检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信州区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抚州市司法局

1、指导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参加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九江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市公证协会工作。 ? (六)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 (七)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 (八)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

赣州市章贡区司法局

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警车、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使用中央、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情况;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审核、立项、转报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数字化建设和宣传、信息工作。

萍乡市司法局

萍乡市司法局是萍乡市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我市政法机关的职能部门,又是市政府重要的工作部门。 1980年11月22日,萍乡市司法局恢复重建,主要担负法制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制调研、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10个方面的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目前,市、县(区)都设立了司法局,各乡镇(街)建立了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各行政村、居委会和5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县(区)共设立了律师事务所16家、公证处6家,司法鉴定所10家。

宜丰县司法局

宜丰县司法局自1981年10月恢复机构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现有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含人秘股、政工股),法制宣传教育股(普法办),基层工作管理股、公证工作股(含公证处),律师工作管理股,司法鉴定工作管理股;下辖宜丰县法律援助中心,江西崇文律师事务所和15个乡镇(场)司法所:即新昌司法所、澄塘司法所、棠浦司所、新庄司法所、花桥司法所、同安司法所、天宝司法所、潭山司法所、双峰司法所、黄岗司法所、石花尖司法所、车上司法所、芳溪司法所、石市司法所、桥西司法所;局领导班子由正、副局长,纪检组长,律师所主任等7人组成。

景德镇市司法局

江西省景德镇市司法局,为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全称:江西省景德镇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798)8539624,邮政编码:333000,负责人、党委书记、局长:王玉萍,办公地址:市瓷都大道1285号,监督投诉电话:8534204。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四)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指导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